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最近发出《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同时提醒人们警惕诱骗购买所谓“原始股”等非法证券活动。
近期陕西省非法证券活动时有发生,且有蔓延势头,严重扰乱金融秩序。
非法证券活动手段隐蔽、欺骗性强、蔓延快、社会危害性大,涉及人员多为离退休、下岗职工等群众。《通知》提醒人们警惕四大类非法证券活动:一是编造公司股票发行获得政府批准、已在股权托管机构托管、将在境内外上市等虚假信息,以承诺“保底收益”“到期回购”等为诱饵,诱骗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二是一些中介机构以“投资咨询机构”“产权经纪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名义,以股权已托管为借口,未经法定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买卖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三是陕西省一些股份公司违反法律规定,与有些投资咨询等中介机构签订委托股票发行或股权转让协议,这些中介机构则非法向社会公众销售股票,使非法证券活动向省外扩散;四是一些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诈骗群众钱财,进行诈骗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