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医学鉴定构成医疗事故———
本报讯2岁女孩菲菲(化名)因出生时右臂神经受伤,整日受到伤痛的困扰。记者今天获悉,丰台法院认定医院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一审判决其赔偿菲菲的各项损失共计25万元。
2004年12月10日晚上10点多,菲菲的妈妈开始生产。由于胎儿的体重较大,医院对此估计不足,没有采用剖腹产的方式,仍旧采用正常分娩的方式接生,导致菲菲的妈妈难产,胎儿窒息20分钟,右臂丛神经损伤。
菲菲出生后1小时被诊断为新生儿重度窒息、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脑出血。之后,菲菲被转院治疗,一个月后菲菲出院,但右臂仍未愈,至今仍在治疗。于是菲菲父母替女儿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41万余元。经过两次鉴定,最终医学会的结论是医院对于分娩方式选择不当的医疗过失与菲菲的臂丛神经损伤有因果关系,属于三级丙等医疗事故。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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