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张经理无奈地站在被锁的办公室门前。 记者 吴华伟 摄
本报4月13日讯 4月1日,信莱物业逸东花园管理处的办公室突然被人锁了门,十几天来,由于开发商和塑料制品总厂对该房屋产权各执一词,物业管理处至今过着“流浪办公”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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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被锁
物业无处办公
4月1日早晨8点,逸东花园物业管理处张经理像往常一样来到位于小区七号楼北侧的办公室上班,却发现办公室被人加了一把锁。由于担心强行进入会激化矛盾,十几天来,物业管理处只好“蜷缩”在小区西门20平方米的传达室办公,用张经理的话说:“我们过着打游击一样的日子。”
4月10日,记者来到位于逸东花园七号楼北侧的物业管理处的原办公室,该房屋的防盗门已被人用一条链锁牢牢锁住,透过防盗门的铁棂子,记者看到该房屋面积约有40多平方米,里面办公桌、文件柜一应俱全,各种文件材料依旧整齐地摆放在桌子上。
张经理说,他们物业管理处属于信莱物业公司,于2006年11月与逸东花园的业主达成协议,接管了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被锁的房子是小区提供给他们的办公用房,之前的物业公司也曾在此办公。2007年3月,该小区七号楼的一位业主张先生突然告诉他们,此房屋产权属于济南塑料制品总厂,而他是该房屋的租赁人。所以,物业管理处要在此办公必须交纳租金,否则只能搬走。张经理认为物业用房是小区的公共设施,理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所以对该业主的话没太在意。在遭遇了锁门后,物业管理处只好搬到小区西门的传达室办公。张经理说,物业管理处不想激化矛盾,但由于全部的物业资料和包括监控设备在内的所有办公设备都被锁在了屋里,如果在此期间,小区安全出现什么问题,这个责任由谁负?面对一系列的问题,张经理感到颇为棘手。
房屋产权
扑朔迷离
事情发生后,无房可用的物业管理处不得不四处找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4月1日当天,物业管理处即与负责该小区日常工作的楼长会议秘书组取得联系,秘书组某组成人员表示,“需要楼长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之后几天里,他们又陆续与房管部门、居委会、派出所联系,但是各方表示都不能解决这样的问题,张经理对此颇感无奈。
一直用作物业用房的房子怎么转眼成了济南塑料制品总厂的呢?采访中,该小区的几个业主对记者说:“以前只知道七号楼是塑料八厂的宿舍,而这个小房子作为物业用房已经很多年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主张该房屋租赁权的张先生坚持说,该房屋使用权没有争议,是他从济南塑料制品总厂租下来的,并有书面租赁合同为证。在他出具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上,全部合同内容显示:“经总厂研究,同意将我单位于逸东花园七号楼北侧平房、自行车棚租赁给张伟使用”,落款日期是2007年元月31日,盖有济南塑料制品总厂的公章。“必须从4月1日开始收取租金,每天一百块钱,现在物业方面要搬出去,也要先把这几天的租金交上再说。”张先生说。
4月11日和13日,记者两次打电话向济南塑料制品总厂了解情况,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知道这件事情,房子是属于总厂的,但是不了解详细情况,负责人都不在。”记者试图联系相关负责人,他们却表示不方便告诉具体联系方式。“这房子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我们拥有这块地的土地使用证和规划图,如果说塑料制品总厂有所有权,让他们举证好了。”逸东花园开发商金宇置业有限公司办公室宋主任告诉记者。为此,他还向记者出示了该小区的规划图和土地使用证,记者看到,在2000年批准的规划图上,确实有七号楼和周边用地的规划,但是在土地使用证中却未明确体现。记者追问原因所在,宋主任却解释说:“问题很复杂,不方便说。”
楼长会议
聘请律师讨房
楼长会议秘书组成员尹先生解释说,最实质的问题是房屋所有权到底归谁,这只能由开发商和塑料制品总厂方面来解释。2006年底,张先生已经就此问题与楼长会议沟通,为了弄清物业用房所有权的问题,楼长会议曾经向开发商取证,开发商的答复是这个房子肯定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但是却拒绝向他们出示相关证据。
“我们也曾经试图与济南塑料制品总厂的有关领导见面,但是每当我们按照约定的时间找他们的时候,总是不能见到他们,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意思。”小区楼长会议秘书组成员、业主董艺告诉记者。
“按照物业管理规定和物业管理合同,我们提供物业管理用房是物业管理的前提条件。居住在小区里的居民如果连物业用房都不提供,物业公司连个安身之处都没有,哪还有物业管理公司来为我们服务?”13日,记者从物业管理处获知,物业方面已经将原办公室中的设备和资料暂时搬出。楼长会议秘书组组长孙先生表示,12日,他们已经以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名义聘请了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很多业主也表示愿意捐款分摊相关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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