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哈尔滨市有关部门把社会救助工作作为执政为民、解决民生的一项重要职责,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实施专项救助、开展社会互助、推进农村救助,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哈市实际的社会救助工作新路子,构建了比较完备的城市社会救助新体系。
几年来,在各级民政部门的努力下,哈市城市低保工作成果进一步扩大,2003年以来累计保障低保对象105.7万人次,累计发放低保金6.7亿元,低保人员月人均补差额由2003年的49.4元/月增加到70.9元/月。根据低保家庭的劳动力及收入情况把低保家庭划分为A、B、C、D、E五类,按动态管理的原则,对各类低保家庭在复查和低保金发放上,实行了有针对性的管理,使得低保人数由2002年底的30.7万人下降到目前的20.2万人。政府相继出台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医疗救助暂行规定》、《中小学贫困学生助学金征集与使用管理办法》、《哈尔滨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意见》等,分别解决了市区低保家庭的治病、教育、住房、就业等难题。为缓解群众的特殊困难,哈市建立起“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援助、就业安置、供暖、供水等多项专门救助为辅助,社会互助为补充”的城市社会救助体系。2003年以来,10项专项救助政策逐步落实,累计投入社会救助专项资金1.5亿元,救助困难群众80余万人次。为积极引导、动员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开展社会互助,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在全市深入开展了捐助活动,共接受捐赠1491万元,现已救助18174人。(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