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常务副市长苏泽群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河涌整治要与城市发展统筹考虑
河涌整治后 园林化要跟上
本报讯(记者陈实 王微 实习生黄海宁 谢尚 通讯员姚斌华 陈伟秋)昨日下午,广州市常务副市长苏泽群就河涌综合整治的问题接受了广州媒体记者专访。
河涌整治与城市发展统筹考虑
有记者询问,综合整治河涌为什么被列为市政府一号工程?它有什么意义和作用?
苏泽群表示,河涌综合整治的重点就在于将其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将河涌整治与整个城市的发展统筹考虑同步推进,让河涌与周边环境绿化、旧城环境改善、城中村改造、市政综合配套、企业“退二进三”以及弘扬岭南水文化等相结合。
搞好之后园林化管理要跟上
有记者表示,尽管广州的河涌综合整治已经出了不少样板工程,但附近的居民反映河涌是弄好了,但后期管理没有跟上。
苏泽群表示,“搞好之后园林化管理要跟上。如果现在有跟不上的话,是我们工作不到位的表现”。他表示会注意研究这个问题。
苏泽群说,广州河涌可分两类,一是水量较大的赶潮河涌,比如大沙河、黄埔涌;另一类是平时没什么水的行洪水道。现在市政府的规划是,前一类河涌要进行园林化的改造,建成公园后交由市政部门或者社区管理;后一类要交给水利局,根据防洪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实际执行中补偿已高于标准
有记者表示,河涌整治原有拆迁补偿标准跟目前地价相差较大。政府有没有采取什么措施来解决?
据悉,按照政策规定,除对拆迁户给予资金补偿外,对于有条件的,同意其复建居住用房和预留经济发展用地;没有地复建和安置的,首先进行货币补偿,需要安置房的特困户,纳入新社区安置计划进行安置;符合一定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可以在“新社区”中租住廉租屋或购买“新社区”的房屋。
苏泽群表示,旧的拆迁补偿标准确实已经和实际情况不相适应了,需要制定新的标准。但新标准的制定需要依法依规,通过法定程序后才能确定。他说,目前,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尽管政府套用以前的标准,但最后给老百姓的补偿是高过了标准的。苏泽群在讲解某排水系统的结构问题。 本报记者 许冰实习生 吴建儒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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