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锦春
40万元的保护牌
2006年9月19日下午4时多,湖南省检察院和省纪委的工作人员突然来到湖南郴州市,带走了郴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和他的妻子、女儿、女婿等5人。
本月11日,湖南省纪委透露,目前已初步查明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受贿3000余万元,不明财产5000万元。
没买保护伞“双规”私营企业主
在郴州许多企业挂着一块铜牌,铜牌上写道:“私营企业合法权益重点保护单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系单位”,发铜牌的单位正是曾锦春一手把持的郴州市纪委和监察局。
据了解,在湖南郴州,稍微上规模的企业,都要花40万元从曾锦春那里购买这样一块保护牌,只要挂上这块牌子,企业就成了曾锦春的重点保护单位。那么,对于不买牌子的企业,曾锦春是采取什么手段来对付他们的呢?
1998年3月,郴州市桂阳县私营企业主李民主在湖南省政府的批准下,与其他两位股东投资改建了湖南省第一条民营公路,并设立了公路收费站。收费站开始收费不到10个月,他与两位股东就突然被曾锦春派人带走“双规”。
有位工作人员对李民主说:“你们要有经验了,做这么大的生意一定要找保护伞的,找个保护伞一年40万。”曾锦春派人给李民主开了一张缴费清单:款项有违纪款、工作人员的食宿费和请临时人员的工资,共计20多万元。
操纵5000万元水泥厂400万贱卖
已经交了保护费的企业,同样难逃厄运。借双规的名义,曾锦春把非法拘禁用到了极致。为了敛财,什么人都可以非法拘禁。
彭北京在郴州市宜章县与人合伙开了一家效益不错的水泥厂,早在1998年,他的水泥厂就挂上了曾锦春批发的保护牌。然而,曾锦春一样要非法拘禁他。事后彭北京才知道,拘禁他的目的是要帮助其亲信黄生福霸占水泥厂。
彭北京说,水泥厂是彭北京同曾锦春的亲信黄生福,还有宜章县城南乡企业办三方合作开办的,黄生福曾经同彭北京签订了一个内部股权转让的协议,但这个协议并没有履行。然而,黄生福竟拿着这个没有履行的无效协议,把彭北京告上了法庭。
在曾锦春的一手操纵下,这个协议竟在法院变成了有效协议,法院判决彭北京付给黄生福400多万元。法院执行时,把整个价值5000来万元的水泥厂以400多万元直接拍卖给了黄生福。彭北京说:“曾锦春在这里面分了100多万元。”
入股批条子谁都不敢管
曾锦春最“关注”的还是郴州的矿产资源。郴州市共有500多家煤矿,整个矿业整顿那几年,曾锦春捞了不少钱。在郴州,一些干部群众在背后都叫曾锦春“曾矿长”。
2000年,黄生福用13万元买通了乡党委书记,从而把这个资产达8000多万元的国有煤矿,以400多万元的低价弄到手里,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群众将此事举报到郴州市纪委。市纪委查实煤矿在招标中有暗箱操作和贿赂行为,宣布招标无效。在这个过程中,黄生福结识了曾锦春。据称,黄生福给曾锦春送了100万元,曾锦春授意黄生福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荣福煤矿的招标有效。在曾锦春的操纵下,这个被郴州市纪委宣布无效的招标又变得有效了。
黄生福本来就是当地的一个黑恶势力的头目,两人成了好朋友,曾锦春负责充当保护伞,黄生福负责在伞下收钱。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曾锦春在矿区敛财的主要方式有两种:“一个是采取入干股,第二就是曾锦春批的条子,当地政府就不敢去查了。”
谁送钱多就让谁赢官司
插手经济案件,成为曾锦春最厉害的敛财手段。原被告通吃,谁出钱多,谁的官司就能打赢。
王文汉是宜章县的私营企业主。2001年11月,王文汉在与广东省一家公司的经济纠纷中,他通过中间人送了60000块钱给曾锦春。不久,曾锦春便通知宜章县法院,要求立即开庭并限定他们在一个星期之内要出判决书。法院没有拿出判决书。“他就把法院的院长、两个副院长和一个庭长,全双规了。代理院长很快就给出了判决书,判我胜诉了。”王文汉说。被告方不服这个判决,他们上诉同时,也找到了曾锦春。
根据原、被告双方给曾锦春钱的多少,判决书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三份判决第一份判决判王文汉胜诉;第二份判决又判王文汉胜诉;第三份判决王文汉败诉。
一年非法拘禁30多人
6一把手“不听话”通通双规
政府行政职能部门的干部,只要曾锦春认为不听话,便要非法拘禁,就地免职。而执法部门的干部也同样不能幸免。
建设局长不买账“双规”
郴州市桂阳县烟草局、建设局、公路局、交通局、税务局和工商局等六个部门的一把手都因得罪曾锦春,而被曾锦春非法拘禁和免职。
胡颂才曾经是郴州市桂阳县建设局局长,在一工程中,曾锦春要求给某一指定的工程队来做,而胡颂才坚持进行公开招标,由此得罪了曾锦春,曾锦春派人将胡颂才夫妻非法拘禁。
曾锦春的手下告诉胡颂才得罪曾锦春的下场:“一,搞掉你的帽子,你这个局长别想当了,没资格了。二,挪掉你的位置,你没有什么位置了,平民百姓了。三是你家里有多少钱,都要交起来,拿掉你的票子。”最后,曾锦春拿走了胡家30多万元积蓄才将他们放出来。胡颂才被非法拘禁了100天,妻子被非法拘禁了83天。
陷害检察院副院长
宜章县检察院原副院长邝茂盛就有此遭遇,在处理一宗5万元的诈骗案件中,曾锦春要求宜章县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予以批捕,负责此案的邝茂盛与同事审理案件后,认为达不到批捕的条件,没有按照曾锦春的旨意处理,于是邝茂盛被曾锦春派人非法拘禁了。
邝茂盛说:“一开始总是要我承认,案件当事人肖××给了我什么好处,问来问去最后没有结果,他们就说是我跟肖××的老婆有什么两性关系,一定要我承认。”经过不分白天黑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是他们怎么说,我就怎么承认。”邝茂盛哭着说。
为报复得罪过自己的郴州市临武县矿管局副局长的蒋贤儒,曾锦春总共找了51个矿主,通过刑讯逼供的方式,逼迫这些矿主承认送给蒋贤儒500元到几千元不等的贿赂。同时逼迫蒋贤儒承认从51位矿主那里受贿。后判处蒋贤儒5年徒刑。
据调查,仅2001年到2002年,曾锦春在临武县、宜章县和桂阳县就非法拘禁干部群众30多人。
新闻背景
巨贪落马 百姓放烟花昼夜狂欢
曾锦春倒台让当地老百姓欢欣鼓舞,郴州市各地群众走上街头,像过年一样燃放起烟花爆竹昼夜狂欢庆祝。当地报刊亭上报道曾锦春落马的报纸卖到10元到20元一份仍被抢购一空,连复印件也卖到5元一份。
省纪委曾三次调查未果
记者在郴州采访时,听到当地干部群众谈论最多的是曾锦春又贪又狠,上下通吃。桂阳县原纪委书记、人大主任刘城琅说:“所谓贪,就是涉及到经营的案子,他认为有油水的,不论大小,他都要直接插手。所谓狠,就是不择手段。”
案发前,因群众不断反映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存在严重违纪问题,湖南省纪委曾三次派出调查组进行了解初核。但由于曾锦春所处岗位的特殊性、反调查能力比较强,未能查实其违纪问题。
李大伦“牵”出曾锦春
2006年7月,湖南省纪委利用查处郴州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受贿案的机会,找到了曾锦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突破口,于9月19日将曾锦春“双规”。
经初步查明,曾锦春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办理采矿证、争夺矿山资源、承揽基建工程项目、违法释放在押人犯、干部提拔调动等事宜上提供帮助,先后收受私营矿主、建筑承包商、党政干部等70余人财物,合计人民币3000多万元,另有来源不明家庭财产折合人民币近5000万元。目前,检察机关正在对此案作进一步侦查。据《羊城晚报》
曾锦春的“黑白势力”网
曾锦春共有40多个亲戚在郴州的各个部门工作
女婿是宜章县公安局局长
弟弟是郴州市房管局副局长
一个侄儿是郴州市煤炭局纪检组长
还有一个侄儿是临武县林业局长
侄媳妇的哥哥是郴州市苏仙区纪检书记
表侄儿是临武县财政局长
曾锦春,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人,曾任郴州市临武县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郴州地区国土局局长,从1995年开始担任郴州市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掌控纪检权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