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周刊发文称:
“民告官”领导应出庭应诉
晶报讯《瞭望》新闻周刊日前发表文章称,日前有消息说,中央提出应倡导和鼓励行政机关领导出庭应诉,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文章说,这个要求有非常现实的针对性。
文章指出,近年来,民告官案件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据悉,从2000年到2006年,7年中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近64万件,比前十年年均受案数上升16.78%。
在通常情况下,行政机关领导一般是聘请律师,以律师为全权代理上法庭应诉,法庭上往往见不到行政机关领导的面。
文章强调,行政机关领导出庭应诉,在一种“特殊”的情形下与群众沟通,接受司法监督,非常必要。
首先是可以直面群众,直面矛盾。一旦群众将政府机关告上法庭,一定是矛盾已经激化到相当程度。此时,行政机关领导全面了解矛盾发生的前因后果,是非曲直,在法庭上了解第一手的情况,可以避免信息失真,避免判断失误,有利于化解矛盾。
行政领导上法庭,还可以倾听来自群众的呼声,掌握社会心态,理解百姓诉求。现在一些干部讲起理论头头是道,直面群众却手足无措。一些地方、部门出台政策考虑部门利益多,考虑群众切身感受少。让机关领导上法庭,与群众沟通、对话,甚至挨一挨群众的“骂”,有利于干部端正态度,纠正政策偏差。
其次是可以提高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红头文件”违法,根子还在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淡薄,依法执政的水平不高。领导上法庭应诉,本身就是对司法监督的尊重、理解、配合。同时,法庭又是最好的普法场所。领导上法庭,有助于理解法律依据,自觉履行法院判决。更进一步,还能帮助敦促有关部门在今后的决策中,增加依法、守法意识,提高出台政策的合法性,形成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