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比现在还年轻一点的时候,一直奉行人生尝试论。在我虚伪的相对论中,A和B如果同样活了70岁,但A尝过的水果种类是B的10倍,A看过的景色是B的10倍,A经历过的喜怒哀乐是B的10倍,A见识过的人是B的10倍,那么A生活的效率就比B高出10倍,等号的另一头是:A生活的时间长度是B的10倍。
有个朋友告诫天下女孩,在你决定嫁给他之前,如果没有同居过,那至少要一起旅行一趟。如果他是梦游者、瘾君子、暴力狂、孤僻症,都能够通过途中的朝夕相处揭露出来。两三人的结伴旅行是带着生活一起出发,而一个人的旅行就是冲着米兰·昆德拉的别处生活而去了。但毕竟这是摆脱了柴米油盐、朝九晚五,摆脱了早已审美疲劳的风景和面孔的生活,像许魏的歌词:“每一刻都是崭新的。”这样的生活只能验证该君有无身心残疾,恐怕没法验证到底喜新厌旧还是情比金坚。
这位朋友从法国读人类学回来后,名义上说田野考察,自此在西藏、新疆等地流浪多年,居无定所。有次看他玩过的心理医生家的沙盘,他对沙子不作任何改变,只在偌大沙盘的一角树一位背滑板的阳光女孩,另一角则放佛像一尊。后经过分析,这两尊像都是他心目中的自己。至此,我明白,有些无期限、无距离的旅行是我消受不起的。
我做的沙盘总是塞得满满的,东一块绿洲,西一片湖泊,恶魔、小丑、美女和维尼熊各路角色登场。后来看得沙盘多了,发现大部分人,都是像我这样,陷在生活的泥潭里。不过有时候做做流浪的小梦,算是对前途的一次意淫。
真正的旅行家首先要体质顽强,吃得下、睡得着、跑得动,要时刻为艳遇准备着的。然而最最重要的一点,是要能熬得住孤独的针芒,才不会中途刹车或掉头回家。
我在老挝遇到一位挪威人,就是那类走着走着却刹车的旅行者。六年前他大学毕业在世界各地一路玩下来,在琅勃拉邦时无意走进一家小饭馆,在那邂逅了一位当地女孩。接着就像电影剧本那样,他放弃了之后的所有行程,一直呆到签证过期。我遇见这位挪威人时,他正抱着他们的混血小孩在街头溜达。
即便是圣德克旭贝认识的小王子,也摆脱不了对那朵驯养他的玫瑰的思念。我们的出发地可能和小王子的B612号小行星差不多,又单调又渺小,于是我们想去宇宙旅行,看更多的或荒诞或愚蠢的行星,越走越远。最后小王子因思念而倍感孤独,不得不叫一条毒蛇把他沉重的肉身送回老家。
也许正因为每个人都有这样一朵被驯养的玫瑰,所以旅行才像今天这样,走不远,也走不久。野兔(《私家地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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