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深化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出台
早报讯 (记者赖劲松)《2007年深化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经省政府同意,昨日正式出台。
省有关人士指出,《意见》的制定实施,将解决影响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农村改革、所有制结构、行政管理体制、财政金融和投资体制等方面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
| |
控制乡镇机构编制
农村改革问题被列为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第一位。全面推行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数只减不增。
推行国有农场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实行生产经营性与非生产经营性支出分账核算,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增长。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制定出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安全。
培育大公司大集团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稳步退出一批劣势企业,提升国有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
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步伐,改革和完善省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和任用方式。
发挥国有资本引导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进一步积极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在重点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推出一批适合民营企业投资的具体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增强经济活力。
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全面清理和登记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
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在部分省属事业单位开展“核定基数”管理的试点。重新修订部分事业单位编制核定标准。
探索建立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和已取消的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机制。推进网上审批,加快审批流程的改革和创新。
推进民生领域改革
我省还将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等工资收入宏观指导体系。
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职务消费。
深化几个体制改革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将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育发展,促进城乡区域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继续完善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省广播影视集团、厦门广播电视集团的改革试点,推进福建新华发行集团和若干个省市县级艺术表演院团的转企改制试点。
完善“大通关”机制
不断深化外经贸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口岸“大通关”机制。通过制定和实施科技兴贸、鼓励企业扩大进口、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办法等政策措施,促进外贸进出口持续发展。积极培育上市企业后备资源,鼓励各类优质企业改制上市。引导和支持上市公司实质性重组,化解风险,增强实力。探索建立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同时,整合优化现有全省产权交易机构,构筑产权共同市场。鼓励民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的产权进场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