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卫生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卫生局和各承担肠道门诊任务的医疗机构,建立良好工作规范,在组织、人员、物资等方面作好准备,确保肠道门诊在4月20日准时开诊。通知提出五点要求:
一、2007年做为全面保障2008年奥运会成功举办的决战之年,要高度重视肠道门诊是对肠道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的重要措施,对控制疫情扩散和蔓延起到关键的作用。
二、要加强肠道门诊开诊期间的检查与指导,抓好各项制度落实同时建立良好的工作规范,做好重大疫情流行病学调查、网络直报等工作。要求全市各肠道门诊未经市卫生局批准,一律不得自行停诊。
三、规范肠道门诊化管理,做好人员培训和配置,严格落实“四固定”(人员固定、诊室固定、医疗器械设备固定、时间固定)、“六分开”(挂号分开、候诊分开、检验分开、收费分开、取药分开、厕所分开)。
四、严格依据肠道门诊管理规范的要求,认真进行腹泻病人的登记和筛检,要求对就诊病例的大便悬滴率、便培率达到100%,口服补液盐使用率达80%以上。五、各区(县)要在4月20日前成立疫情应急处理小分队,在4月30日前完成肠道门诊开诊后的自查,于5月10前将自检情况以文字形式上报。市卫生局将于5、6、7月份组织相关人员对肠道门诊开诊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疫情应急演练和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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