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制造了目前国内最大车贷诈骗案的霍民等5人,被北京市检一分院以合同诈骗罪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据起诉书指控:霍民在任北京日泽丰成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于2003年6月至2005年2月,在北京日泽丰成经贸有限公司与农行北京市昌平区支行签订、履行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合作协议过程中,指使并伙同该公司资料室原负责人王传递、该公司家访部原负责人徐馥红、该公司股东王小龙、该公司业务代表陈生林等人,采取提供虚假个人汽车消费贷款资料,隐瞒贷款实际用途等手段,与昌平支行签订汽车消费借款合同,骗取该行发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共计人民币5.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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