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基本国策,科学发展观要求必须选择“集约型、节约型、生态型”发展道路。本市经过几年艰苦努力,在节能降耗方面取得可喜成绩,不仅各项指标全国领先,而且涌现出一批节能降耗优秀企业,为未来发展打下坚实的能源基础。1、能耗水平居全国前列
我市人均拥有水资源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7%,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2%,水资源严重短缺;矿产资源品种少、储量小,人均占有价值是全国的17%;人均耕地面积0.72亩,低于国际公认的警戒线。
另外,二氧化硫等部分环境指标已经达到或接近国家核定的排放容量极限。“资源紧张与环境压力已经成为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天津市经委资源环保处王景良处长介绍说,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必然带来资源的危机,传统末端治理也无助于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走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才是天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天津市制定、修订了百余项能源监测、企业能耗等地方标准,基本形成了覆盖主要用能设备和重点耗能行业的节能标准体系。2001年颁布《天津市节能条例》,使天津成为全国较早实现节能法制化管理的地区之一。多年努力如今结出丰硕果实,多项节能降耗指标在全国名列前茅。
——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全国第三。2005年,天津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实现1.11吨标准煤,居全国第九位;规模以上工业万元产值能耗5年下降34.5%,达到0.38吨标准煤,实现产值节能量1037万吨标准煤。2005年,天津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1.45吨标准煤,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6%。
——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全国第二,为24立方米,只有全国水平169立方米的七分之一,到“十五”末期,全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
——主要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率全国领先。2005年天津市主要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率98.3%,高于全国56.1%的水准。目前,天津市主要工业固体废弃物年资源综合利用量已经大于产生量,并在“十五”期间铲除了历史堆存的碱渣、钢渣、粉煤灰三座“渣山”。
2、四方面做好节能工作
为进一步改善经济结构,在八年嫁接、改造、调整的基础上,我市全面启动新一轮嫁改调,压缩了一批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企业,落后工艺装备得到脱胎换骨的改造。王景良处长告诉记者,通过不断调整和完善产品结构与产业结构,我市工业经济增长方式切实转变,结构调整对节能的贡献率达到70%,实现了经济增长所需能源一半靠节约的目标。
工业节能以集约促节约,建设了一批现代化工业园区,2006年高新技术产业和优势产业产值分别再增24.3%和27.5%,工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十五”期间1829项工业投资项目全部符合国家节能规范,其中促进节能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改造传统产业降低能耗的项目分别达到了30%和65%以上。作为优势产业之一,天津市新能源及环保产业发展迅速,初步形成以绿色能源基地和北方科技环保产业基地为支撑的格局,新能源及环保产业产值5年翻2番。
在建筑节能方面,天津市建成节能住宅占全市城镇住宅总量43.7%,改造既有建筑7000平方米,达到“三步节能”标准;燃煤锅炉运行效率提高到65%,集中供热煤耗26.6公斤标准煤/平方米,下降11.3%。
交通节能的重点港口,万吨吞吐量耗标准煤量由7.38吨下降到6.66吨,累计下降9.8%;长途客运企业大、中、小型车辆百公里耗柴油分别达到27升、22.5升和12.5升;货、客车百车公里耗油分别达到32.4和23.7升,百吨公里耗油分别达到3.64和21升。“十五”期间累计新增高速公路300公里,市区快速路通车120公里,城市道桥面积增长61%,通畅的交通环境进一步降低交通能耗。
此外,本市在农村节能方面也是效果显著,累计推广“三位一体”、“四位一体”及养殖小区沼气模式7571户;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建成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32处及太阳能热水器20万平方米。
3、耗能大户成节能明星
在天津市能源消耗构成中,工业企业占到全市平均水平的70%以上,其中尤以炼钢厂、石化厂、电厂为最多。但是在天津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指导下,这些耗能大户积极引进节能、环保技术,在节能减排、贡献社会的同时,完成了企业自身发展,实现社会、企业双丰收。
天津钢管集团有限股份公司是目前国内最大的石油套管生产基地,无缝钢管产销量全国第一。作为国家重点耗能“千家企业”,钢管集团实施生产全过程控制,节能降耗成绩显著。在全国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中,热轧管工序能耗水平排名第一,吨钢综合能耗、吨钢可比能耗、吨钢耗新水名列前茅。
作为天津市工业战略东移的标志性工程,同是国家重点耗能“千家企业”的天津钢铁有限公司,采用TRT发电、高炉热风炉双预热、蓄热稳燃、转炉煤气替代燃煤等大量先进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投资13亿元建设各类环保设备253台(套),年回收利用高炉煤气和转炉煤气78.4亿立方米,折合105.86万吨标准煤;利用煤气回收余压发电1.6亿度。
中国石化股份公司天津分公司是国家特大型炼油、乙烯、化工、化纤联合企业,也是国家重点耗能“千家企业”。公司在不断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能耗、水耗逐年下降:乙烯综合能耗仅625kg标油/t,同行业第一;工业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7.94%,取新水量下降三分之一以上,“十五”期间累计节水1209万吨。
天津大唐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有两台国产600MW亚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是国家重点耗能“千家企业”。公司通过实施机组顺阀运行技术改造,降低供电煤耗4-8克/千瓦时,达到324克/千瓦时,在全国同类型机组中名列前茅。2006年公司对2台机组实施脱硫,创造了同类型脱硫工程当年招标、当年施工、当年投产的纪录。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出炉建设五大能源基地可再生能源税收优惠
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出炉
建设五大能源基地可再生能源税收优惠
4月1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阐明“十一五”期间国家能源战略,明确能源发展目标、开发布局、改革方向和节能环保重点。《规划》明确,“十一五”期间,我国重点建设五大能源基地,涉及煤炭、油气、水电、煤电和核电。为保证规划的实施,国家将制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优惠政策,施行有利于生产和使用可再生能源的税收政策。
“十一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但在能源发展上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在:消费需求不断增长,资源约束日益加剧;结构矛盾比较突出,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国际市场剧烈波动,安全隐患不断增加;能源效率亟待提高,节能降耗任务艰巨;科技水平相对落后,自主创新任重道远;体制约束依然严重,各项改革有待深化;农村能源问题突出,滞后面貌亟待改观。
“十一五”期间,我国重点建设五大能源基地,涉及煤炭、油气、水电、煤电和核电。这其中,将加快开发神东、陕北、黄陇(含华亭)、晋北、晋东、宁东等67个大型优质动力煤炭基地,重点在黄河上游、长江中上游及其干支流、澜沧江、红水河和乌江等流域建设大型水电基地,优化建设山西、陕西、内蒙古、贵州、云南东部等煤炭富集地区煤电基地,建成田湾一期、广东岭澳二期工程,开工浙江三门、广东阳江等核电基地。
随着煤炭产销量的增长,我国“北煤南运、西煤东调”格局将更加明显。规划设定,“十一五”期间,将重点抓好“三西”煤炭外运通道、北方沿海煤炭装船码头扩能改造,规划建设“西煤东运”新通道。进一步强化华东、东南、华南地区煤炭接卸码头和中转基地建设,发挥长江和京杭运河作用。
西部油气东输、东北油气南送、海上油气登陆是天然气发展的总体布局,规划设定,“十一五”期间,将加强骨干油气管线建设,增加必要的复线和重点联络线,加快中转枢纽和战略储备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全国油气骨干管网和重点区域网络。
遵循“重点输送水电、适度输送煤电”的原则,“十一五”期间,将继续推进“西电东送”三大通道建设;推进大区电网互联,到2010年,除西藏、新疆、台湾等地区外,初步实现全国联网;推进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形成安全可靠的配电网络。
能源法律法规为“十一五”规划护航
《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规定,“十一五”期间,将修订《煤炭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制定《能源法》、《石油天然气法》和《国家石油储备管理条例》等法规,尽快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能源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现行能源法律体系存在结构性缺陷、内容性缺陷、配套性缺陷和协调性缺陷4个主要问题。2006年10月,带有政府背景的《中国能源法律体系框架的研究》一书出版。书中提出,应逐步建立起一个以能源基本法为统领,以煤炭法、电力法、石油天然气法、原子能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能源公用事业法为主干,以国务院和地方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能源行政规章相配套的,有中国特色的能源法律体系。
有关法学专家认为,起草能源法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能源法还涉及和单行法的关系怎么处理,部门利益、职责如何划分,经济制度改革如何适应能源创新等问题,因此能源法的起草应由国务院高层直接组织、多部门参加。国家能源办官员表示,能源法涉及领域广泛,要做成比较完备的能源大法,至少需要3年以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