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渥太华4月15日电 (记者赵青 杨士龙)加拿大和美国“毗邻而居”,但两国的部分药价却相差较大。同样的新药,尤其是专利药,在加拿大要便宜三分之一甚至更多,这使得很多美国人频繁光顾加拿大的网上药店,或过境采购。
加拿大实行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政府是各制药厂商的最大买家,其控制药价的措施充分利用了这一优势。根据该国《食品和药品法》、《专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联邦卫生部负责药品的审批和管理,药价则由加专利药价格审查委员会和药品与卫生技术署进行确定和审查。
专利药价格审查委员会通过卫生部长向议会负责,它对专利药采取的是严格限价政策。该委员会制定了4条指导原则:一般的新专利药价格不能超过治疗同种疾病的最贵药的价格;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或疗效有实质提高的专利药,其价格不能超过其他工业化国家同种药的平均价;每年专利药价格增幅不能超过消费价格指数的增幅;加拿大的专利药价格永远不能是全世界最高的。
专利药厂商要就其药品单位剂量在加的销售价格和销售情况每年汇报两次,每年还要报告其研发药品的投入额度。按规定,专利药厂商每年要将10%的收入用于药品研发。如发现某专利药价格过高,专利药价格审查委员会在召开公共听证会确认无误后,将勒令相关厂商降价,并罚没已多收的钱,甚至予以加倍罚款。
对于非专利药,加政府采取柔性限价。一种新的非专利药能否进入医疗保险报销的药品清单,取决于它能否通过药品与卫生技术署下属的普通药品审查处的核准,该机构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对新的非专利药进行药物经济学评估。非专利药生产厂商在向普通药品审查处递交申请时,除要提供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等数据外,还要提供该药与国内治疗同种疾病的最常用药物或与非药物治疗措施的比较优势资料。
该审查处也会根据自己的调研对相关的非专利药作性价比较,并结合厂商提供的资料形成评估报告,最后由该处的一个药品专家委员会确定是否将该药列入医疗保险报销的建议名单,这个名单是加拿大联邦和各省政府制定各自医疗保险报销药品计划的基础。加拿大联邦及各省的有关部门将根据上述资料与厂商议价,从而确定非专利药的具体价格。
加拿大政府还注重及时公布药品审批和药价监管等方面的详细信息,这既增加了管理的透明度,尊重了公众的知情权,也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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