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引外资不再放权让利
广东省地税局副局长欧斌说,明年“两税合一”后,内资企业将减轻税负逾70亿元
时报讯 (记者 李杉 通讯员 陈洋) 中国企业界期待已久的“两税合一”政策,将在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我国内外资企业将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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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斌表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双轨制”模式,导致了企业经营行为的扭曲和国家税款的流失,加剧了企业之间的不平等。而企业所得税法在税制上适应了现代市场经济统一性的要求,将有利于全省建立统一公正的市场规则,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切实解决新的企业所得税实施前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税负差距过大。
他表示,据初步测算,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仅地税管理的内资企业所得税一年将减轻税负70亿元以上,等于增加了企业的税后利润。
据悉,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双轨制”模式下,内资企业税负明显比外资重。根据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资料测算,内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25%左右,外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15%左右,内资企业高出外资企业近10个百分点。
“如照原来的税率,以5000万元利润来算,民营企业按33%缴纳企业所得税,就需要1650万元。而外资企业只需缴纳15%的税,即750万元。900万元的差额,如果用于降价行动的话,内资企业无疑将处于大败的境地”,欧斌说。
加上对外资企业普遍享有宽松的优惠政策,直接诱发了大量的避税行为,最为突出的是部分内资企业采取返程投资(资金转到境外再投资境内)的避税方式,以享受给予外资的税收待遇。据介绍,近几年,这种现象在广东地区愈演愈烈,每年导致税收流失超亿元。
欧斌说,广东过于依赖外源型经济的弱点,使得市场和技术不在自己手里,抗风险能力弱,“两税合一”的到来就有利于促进广东省的内外源经济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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