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占道经营将留“案底”
越秀城管立档管理占道经营商铺,屡教不改者将提请工商部门依法处理
本报讯(记者陈捷生 实习生黄海宁 通讯员陈彦佳)“我这是初犯,给次机会吧,今后一定改!”在越秀区,一些长期占道经营的档主在面对城管执法时总是如此说辞,但今后这些占道经营档主恐怕难以凭此逃避处罚了。
辖内商铺间间有“户口”
昨日,越秀城管大队洪桥中队向记者展示了洪桥街辖区商铺信息数据库。数据库按路段或片区分组,以门牌号码顺序排列,详细列明每个商铺的名称、经营者姓名、具体地址及商铺违法超占道经营情况等资料,部分信息条目的商铺违法占道经营情况一栏,详细记录着该商铺超占经营的日期及时间。记者发现,士多、书报刊亭等不起眼的小店在数据库中也榜上有名。
据洪桥城管中队李教导员介绍,这个商铺信息数据库按一店一档建立,其范围囊括了洪桥街辖内大大小小各类店档共448间。
证据确凿违规者难抵赖
城管部门表示,虽然掌握着确凿证据,但通常会给违法经营者自行纠正的机会。一般情况下,商铺第一次违法占道经营会被纠正教育,第二次违法占道经营则会予以口头警告,责令其立即整改并要求违法经营者出具书面保证。如果档主依然我行我素继续占道经营,城管部门才会对其进行处罚。
至于接受处罚后故态复萌继续违法占道经营的,城管部门将依法提请工商部门依法处理,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记者采访时,碰巧遇到一位到洪桥中队接受询问调查的违法占道经营者李某。刚开始,李某虽然承认占道经营行为,但是反复强调自己是初犯。“你可不是初犯啊。”正在做询问调查笔录的城管执法人员龚某提醒李某,并向李某出示了前两次占道经营的现场照片及李某自行写下的保证决不再犯的保证书,李某这才尴尬地笑笑说:“没想到你们还把证据保存得这么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