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的加航AC088航班取消后,261名滞留乘客这两天已经逐步分流。不过,部分乘客和读者又致电本报,引出了航班延误补偿的老话题。
航班延误后,加航总部主动给每位乘客发了一封致歉信,并提出100加元的补偿承诺,随着时间推移,又主动提高到500加元。
刘先生的母亲于北京时间昨天上午抵达温哥华,对于加航提出的500加元购票折扣,刘先生笑着摇摇头:“这样的补偿没有太大意义。比如说,多伦多往返上海的机票原价2000加元,我在旅游公司预订,打完折1400加元;而加航给的所谓折扣要求我必须通过网站、电话向它按原价预订,因此抵扣了500加元后,仍然要1500加元,那我还不如直接买折扣票。”“如果今后一年不乘坐加航航班,这500元购票折扣和浪费在机场的两天时间,就像打了水漂,太不合情理了。”
刘先生还提到了差价问题,AC088航班直航多伦多,票价比直飞温哥华再转机多伦多要贵,如今许多乘客被安排转机走,这里面的差价又怎么算?
此外,曾乘坐过加航的读者王先生指出,加航的班机在“超卖”后如遇到乘客不能登机,它会主动提供现金补偿让因此延误航班的乘客改坐其他航班,那么同是由于航空公司原因而耽误了行程的乘客,为什么不能拿到现金补偿呢?
本报记者金恒
我国民航总局2004年曾公布《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延误时间分为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以及8小时以上两种情况,航空公司要对旅客作经济补偿,补偿方式可以通过现金、购票折扣和返还里程等方式兑现,具体事宜由各航空公司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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