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当81岁的老汉齐某被法警搀扶进法庭时,他眼睛红红的。因将亲生儿子杀死,今天上午,丰台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齐某有期徒刑10年。
听见自己被判10年,齐某面无表情,他表示自己不上诉。
“第一次审判的时候,记者那么多,今天没有那么多了!”出了法庭,齐某皱着眉头说。
“我已经不想将来了,就是后悔。”齐某宣判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己现在已80多了,把儿子杀了,自己的退休金也没了,将来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说着说着,他的眼圈就红了。
法院认为,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处罚。鉴于该案系家庭纠纷引起,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有自首情节,故予以从轻处罚。
案件回放
齐某是某医院退休职工,被他杀的是他50多岁的小儿子齐伯达。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12月11日17时许,齐某在本市丰台区于家坟小区的家中,因琐事持刀将其儿子扎死。同日齐某投案自首。据齐某在法庭上说,案发当天,两人都喝了些酒并发生争执。在此期间,齐某持刀将儿子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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