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思存)昨日,本报刊发的《拿过期预售证卖房》一事引起读者的广泛关注,许多业主致电本报询问“锦天阁”目前的情况。西安市房产管理局表示,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以任何名义收取与房屋销售有关的钱款都属违规销售,决定暂停“锦天阁”预售资格。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陕西天合(集团)有限公司目前不符合“合同的主体资格”。西安市房管局目前已暂停“锦天阁”预售资格,要求该公司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转让等相关手续后,才有资格与业主签订“锦天阁”项目的《西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据了解,从2006年起,西安市商品房买卖实行网上签约备案,只有取得2006年预售许可证的楼盘,才能实现网上签约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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