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安4月17日电记者郭晓宇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带队,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宋法棠为组长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今天开始在陕西省开展执法检查。
今天,执法检查组分别听取了陕西省政府、西安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汇报。
许嘉璐副委员长在讲话时指出,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义务教育法进行了修订,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这对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体现了党中央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理念。”许嘉璐说,在教育体制改革的初始阶段,出现一些问题是必然现象。许嘉璐要求,此次执法检查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督促和支持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义务教育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实施仅7个月就开始进行执法检查,说明党中央、全国人大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检查组组长宋法棠介绍,此次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三方面情况:一是学习、宣传义务教育法,制定配套法规、规章的情况;二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新机制的落实情况,全国城乡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实施情况,农村免交杂费的落实情况和城市免交杂费的实施步骤;三是政府在促进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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