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7日讯记者周芬棉近日,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通知》,提高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资格的门槛。
通知规定,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满足的条件多达11项:如依法成立三年以上;注册会计师不少于80人,其中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不少于55人,上述55人中最近5年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且连续执业的不少于35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净资产不少于500万元;职业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与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少于600万元;上一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不少于1600万元;以及必须有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