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出台
烟台确立“公交优先”地位
市区尽快建设公交专用道 到2010年公交出行分担率超45
%公交场站与新建居住小区等项目同步设计建设使用
今后将有更多1路车这样的优良公交车驶上烟台街头。(资料片) 申吉忠 摄
本报4月17日讯(记者 耿晶通讯员曲在超)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道路交通问题日趋严重。为缓解这一矛盾,近日,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确立城市交通“公交优先”原则。
《意见》明确我市公共交通行业的发展目标是: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城市公共交通的便捷性、舒适性有明显提高,公交成为广大市民出行的首选方式。
到2010年,烟台市区万人拥有公交车要达到15标台、县市要达到10标台;烟台市区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要达到45%以上、县市达到25%以上;城市快速干线的公交承运速度要达到25km/h、普通干线达到20km/h;城区站点覆盖率要大于70%,公交车停车供应能力提高到90%以上。
《意见》提出,烟台市区要尽快建设公交专用道,把加快建设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道作为近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重点。条件允许的市区道路应逐步辟建公交专用道,将公交专用道连线成网。
《意见》提出,要将公共交通场站作为新建居住小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一项内容,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已投入使用的公共交通场站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对符合公共交通车辆通行条件的居住区,应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及相应的站点。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公共交通场站等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验收。
对火车站、机场、长途汽车站等重要交通节点,在建设和改造时应建设大型客运枢纽站中心,实现市内公交与对外交通的直接对接,使乘客进出市区的通道畅通,缩短不同交通方式之间的换乘时间。换乘枢纽中心要配套建设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配备相应的指向标识、线路图、时刻表、换乘指南等服务设施,方便群众使用。
《意见》同时认为,在市区设置单向道路交通时,在道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允许公交车辆双向行驶。
市区将上公交专用车道 具体是哪条道路还在论证当中
交警部门论证的重点是充分考虑公交专用车道和周围路段的衔接,以及其它车辆在该路段附近的通行等问题。最后交警部门透露:最有可能设立公交专用道的是机场路-大海阳路、只楚路-南大街、北马路-芝罘屯路这几条路,但最后结果还没有定。
委员提案与政府实事不谋而合 公交专用道呼之欲出
在今年的政府为民服务实事征求意见稿里,有关部门规划将在市中心区开通2条以上公交车专用道,这让政协委员纪华芹觉得特别高兴——在政协会上,她向大会提交的提案中,其中之一正是关于市区主干道开通公交专用道的建议。
纪华芹委员建议:尽快开通公交专用道
本报讯纪华芹委员建议,尽快开通城市公交专用道,提高公交车辆运行速度,缩短市民的乘车时间。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文件,要求各地把加快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道作为近期发展公共交通的重点,各设市城市中心城区内所有双向六车道以上的道路,都必须建设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道或专用线。开辟公交专用车道,还可以降低环境污染,同时减少公交车辆与社会车辆的频繁交织与冲突,降低交通事故率。据了解,目前我省济南、青岛、泰安、聊城、潍坊、东营、枣庄、威海等8个城市已开辟了92条公交专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