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斌鹄通讯员马斌雨)日前,记者从长安区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了解到,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今年长安区将2006年大病统筹基金中结余的705万元用于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进行二次补偿。据了解,此次二次补偿对象为2006年长安参合住院未达到1.5万元峰顶线的非单病种患者和单病种调整以前的单病种患者。
对于2006年单病种调整以前的参合住院患者,按照调整以后的单病种补助标准,补齐差额部分;对于2006年全年度和参合住院非单病种患者,按照其已经领取补偿金额的45%发放。参合患者经身份审核后,在其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卫生院领取补偿。为了保证补偿金足额、公正的发到参合农民手中,该区要求各职能部门做好责任落实,主管领导亲自抓,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召开机关干部、包村干部、村组干部会议,将二次补偿的范围、时限、流程进行培训,并做好二次补偿情况的公示和宣传工作;在各乡镇、街办和当地卫生院设立固定的二次补偿资金发放点,确保二次补偿金对象能及时、足额领到补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