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间违建房屋已经使用三四年
6间违建房屋已经使用了半年违章建筑竟在管理部门眼皮底下长达半年 土地管理者还与违建者签合同收取租金
近日,一市民向记者举报,在江北区孔浦街道有人私自搭建房屋用于非法出租获利,6间100多平方米的违法搭建房屋就离当地街道办事处百米之遥,违建房屋在当地管理部门的眼皮底下矗立了半年之久还没有拆除。记者暗访发现,除了此处违建房屋,还有一处违章现象:街道下属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租地搞非法出租,年获利约40000元。
土地储备部门在得知这种非法出租行为后,不是收回土地,而是加签了“补充合同”分享非法出租的获利。
举报 非法建筑明目张胆出租
近日,家住孔浦街道的吴女士打来电话向报社反映,在孔浦菜场附近有一批房子属于市国土资源局管理,国土局将这些房子用来出租,委托孔浦街道代收费,孔浦街道聘请了几名人员作为收费员,并成立了收费办公室。她还说,几年前,一名姓徐的收费员利用职权在一片空地上建了15间房屋用于出租,租金全部归他自己。还有人更明目张胆地在收费办公室前的空地上搭建了6间非法建筑。
调查 违建存在长达半年之久
记者首先随吴女士来到了去年年底才搭建好房屋的地方,据了解,这个小区以前是宁波海洋渔业总公司的船员宿舍,公司破产转制以后,土地产权归国家所有。吴女士告诉记者,国土局委托当地街道代收这里的房费,街道又委托物业公司成立了一个收费办公室来收费。去年年底时,收费办公室的前面,居然又建造了一排平房,直到现在这排违章搭建的房子还一直在出租住人。
记者数了一数,这一排平房有6间,房屋全部接好了水表、电表,其中2间拆掉了屋顶尚空着外,另外4间已经住满了人。“这么一大片空地上搭建房屋用于商业行为却没人来管,你说这是不是怪事?”附近的一位居民向记者表示。
部门 5月份前全部拆除
为了求证房屋到底是不是属于违章建筑,记者随后和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取得了联系,负责此片区域的市城市土地储备中心刘姓工作人员与记者来到此片区域。工作人员当即表示,此房屋属于违章搭建,没有去国土局办理任何手续,他们已经对此下达过拆除通知书。至于是何人在此处搭建房屋的,国土局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因为此片区域全部委托当地街道进行管理。
宁波市城市土地储备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等他们发现的时候,房子已经盖了起来,目前他们已经下发通知,准备拆除这6间房子,现在已经拆了2间,还有4间在5月份前拆除。工作人员表示,搭建违章建筑的人都有赌徒心理,这6间房子的成本只要2万多元,出租一年可获利15000元左右,一年可获得70%以上的收益,所以明知违法还是要做,明知随时有被拆的危险也把钱投进去。
荒唐 违法搭建是为了增加收入
记者随后来到了江北区孔浦街道办事处,负责城市管理的林旭科向记者表示,这一排6间平房确实是违章搭建,具体什么时候搭建起来他们也不知情,因为他们委托下属的物业公司在进行管理,具体情况还要询问物业公司负责人。同时他表示,街道工作人员肯定不会去搭建房屋用于创收,群众举报所提到的徐姓收费人员是属于街道下属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
他帮记者找来了孔浦街道下属的孔浦街道绿梅物业经理张寅。张经理告诉记者,这6间房屋是去年底建好的,建造人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为什么非法建筑能够建在收费办公室的眼皮底下,张经理表示,这里以前是海洋渔业总公司的船员宿舍,现在公司破产改制了,一片空地放在那里是浪费了,搭几间房屋可以增加收入。
违法搭建为什么没人去制止?张经理表示,这些房子都是在节假日建设好的,他们上班来以后就发现已经盖好了。物业公司和街道没有执法权,所以房子就这么建了起来。
真是帮助下岗职工增加收入?记者随后询问了附近群众,有人说,如果每人打着幌子随意去空地建造房屋出租,那不是乱套了。
发现自建房屋还有十五间!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消息,街道姓徐的收费人员还在海洋渔业总公司的厂区里面搭建了15间房屋用于出租。记者又随吴女士越过一条马路来到位于大庆北路209号的宁波海洋渔业总公司老厂区。经过几道弯以后,记者看到了两排平房在厂区里,数了一数正好15间,基本住满了租客,大多数人都已经租住了几年,不少是附近菜场的商户。记者询问了住户,这15间房屋的房东是姓徐,在街道的收费办公室工作。
为了了解房屋收益情况,记者来到了一家名为“呈祥房产”的中介公司,记者点名要租住海洋渔业总公司的平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里面已经全部住满了人,但是一旦有空房可以再联系记者,中介告诉记者,这里房价一般是220-230元一个月。记者算了一笔账,15间房间一年的收益是40000元左右。
疑惑土地部门以加租金代罚?
记者再次来到孔浦街道绿梅物业,张经理表示,厂区里的这片地是徐姓工作人员向土地储备部门租的,有正规合同。说完就把徐某叫来证实此事,徐某带来了一张2005年10月12日与宁波市城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的补充合同。记者在补充合同里看到,乙方(徐某)擅自将租用的堆场(办理集装箱或空箱装卸,转运,保管,交接的场所),改建为房屋对外出租,甲方(宁波市城市土地储备中心)向乙方每年收取10000元人民币。
徐某说:“以前我每年向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5000元作为仓库费用,后来他们知道我用于房屋出租以后,每年加收我10000元,今年涨到了13000元。”记者问,租了土地就能盖房子用于出租吗?不需要去建委、规划、消防、公安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徐某表示他没有办理其他任何手续。
记者手记
随意搭建房屋进行出租获利,是明显的违背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城市管理规章的行为。街道不去制止,导致6间房屋违法搭建半年之长,已令人吃惊。向土地储备部门租用土地搞违章搭建非法出租,土地储备部门得知情况以后,不是立即制止非法出租行为,而仅仅以加收租金的方式了事,就更让人难以理解。采访时,当地街道物业公司负责人的话耐人寻味———“我们这里很多人都是这样的,管也管不过来。”
事实真如这位物管负责所说吗?请知情者、读者来电发表看法,本报热线电话:66111111。记者 周阳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