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骑车上学 记者 汪承贤
本报海口4月18日讯(记者 陈新实习生宋静)海口市教育局强调,未满12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路。记者今天调查海口部分小学,发现存在小学生骑单车上路的现象。对于“12岁禁骑自行车”的规定,记者采访的家长多数持赞成态度。
两小学生街头骑车追逐
今天下午5点,记者来到海口金盘实验学校。两名小学生骑着单车匆匆地从一个斜坡冲到路面上来。“看我快,还是你快!”两人边骑边喊,互相在街头追逐起来,车一摇一晃的。
记者追上去和其中一名学生攀谈了起来。
记者:“小朋友,你俩上几年级啊?”学生:“我上四年级,他上六年级。”记者:“你为什么骑单车上学?”学生:“爸爸妈妈很忙不能接送,爸爸就买了单车给我骑。”记者:“你俩这样在马路上‘飙车’不怕吗?”学生:“骑单车很好玩,不怕摔的,我们都骑了差不多一年了!”
多数家长反对孩子骑车
对于12岁以下学生不许骑单车上路的规定,家住金盘的陈女士表示赞成。她非常不愿意自己六年级的女儿骑单车:“车那么多,万一出事怎么办?”陈女士每天都到学校接送孩子。
孩子在九小上学的王先生表示,小学生骑单车上路,家长是不放心的。现在有一些小混混专抢小学生财物,小学生如果骑漂亮的单车上学,孩子的安全就会有隐患。教育局的规定对于学生上学路上的安全很有帮助。
而一名姓李的家长表示,他和妻子是双职工,没有时间接送孩子。孩子也不能娇生惯养,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让孩子骑单车上学。他家的孩子都是自己骑单车上学,而且没有出过什么事情。
小学生骑车撞伤人
监护人赔偿5万元
2006年4月的一天,小天骑自行车经过海南省农垦总局东院保安亭旁边工地的道路时,看见阿俊正与几个同学在路上玩沙包游戏,便高喊“闪开”。阿俊没有听到叫喊,被小天的自行车撞到右后腰当场倒地,诊断为右肾断裂伤,并做了切除手术。法院认为,小天应负主要责任,加上事发时小天未满12周岁,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的规定。法院一审判决小天及其监护人赔偿阿俊医疗费、精神抚慰金5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