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苏州4月18日电记者袁定波“我国少年法庭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已经建立了审判活动必需的工作制度。”今天,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的由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澳大利亚人权与机会平等委员会共同举办的中澳少年司法制度国际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副组长、研究室主任邵文虹说。
| |
目前,我国共有少年法庭2420个,少年法庭的法官7233名,已经基本做到了所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都由少年法庭的法官审理。
邵文虹指出,目前,我国尚未专门制定有关未成年人刑事实体、程序、机构以及与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相配套的社会辅助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法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门审判工作与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专门审判工作的发展不均衡。公、检、法、司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相互协调、配套的工作机制尚未完全确立。据介绍,目前,由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牵头负责起草、制定的有关公、检、法、司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建立相互协调、配合工作制度的规范性文件正在征求意见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