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2005年2月4日,清华博士董秀海家与邻居马开亮家因建房纠纷引发斗殴,导致马开亮死亡。董秀海因涉嫌杀人被拘留,经过两年有余的诉讼,2007年2月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由于董秀海未被公诉方作为被告提起公诉,因此不涉及刑事责任,最终排除了“博士杀人”的嫌疑。 |
清华博士“杀人事件”大逆转
2007年3月5日,一份不起诉决定书从浙江省丽水市检察院发出,送达的目的地是北京,清华大学。
该校公共管理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董秀海,是这份决定书中的“被不起诉人”。这个称呼对于他来说至关重要——因为清华博士生的身份,使得两年前他卷入的那场乡村流血冲突事件备受关注。2005年2月4日,董秀海家与邻居马开亮家因建房纠纷引发斗殴,导致马开亮死亡。
事发后,众多媒体报道的标题均异常醒目——“清华博士涉嫌杀人”。
一时间,此案轰动全国,甚至引发关于“大学人文教育为何缺失”的讨论。然而,这份不起诉决定书的发出,却使当初那些沸沸扬扬的讨论,顿时显得甚为尴尬。
经过两年有余的诉讼,2007年2月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由于董秀海未被公诉方作为被告提起公诉,因此不涉及刑事责任,但须承担连带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最终排除了“博士杀人”的嫌疑。
2007年4月4日,董秀海诉某报案在北京海淀区法院立案——在这份报纸上最早出现了“博士杀人”的说法。董的代理律师表示:这样的报道对当事人的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影响很大,构成了名誉侵害。董秀海还特别提出:该报道对清华大学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
与此同时,在两年前那场伤害案件中丧父的村民马开亮之女马丽丹(时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已针对丽水市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向浙江省检察院提起申诉。她说:“这样我们肯定是不甘心的。”
事情,似乎仍未结束。
[1] [2] [3] [4] [5]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