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桶化工废液系华生科技有限公司非法交给废油贩子
废液倾倒山林坡地,一受雇农民工受伤视网膜脱落
28桶危险化学废液,大连华生科技有限公司竟然交给了非法收废油的人。3月22日晚,几名受雇的农民工趁着夜色将多达5吨的废液倾倒在大连湾镇拉树房村的一处山坡上,不仅造成了山林大面积的污染,四名受雇农民工中,一人因废液飞溅导致左眼视网膜脱落。
一农民工视网膜脱落
有群众向大连市环保局举报,称3月22日有人在大连湾倾倒化工废液,不仅污染了环境并致人受伤。4月2日,大连市环保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同时,警方也介入调查。
经过3天的艰苦寻找,终于找到了化工废液的倾倒地点及来源。环保局透露,此非法转移化工废液的企业是大连华生科技有限公司。这家公司主要生产羊毛脂和化学发光材料CPPO,生产过程中产生化工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国家要求须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该公司自2003年成立以来从未按国家规定向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为逃避处置费用,曾多次将化工废液卖给来连非法收集废油人员王学忠。3月22日晚7时30分,嫌疑人王学忠(男,46岁,黑龙江兰西县人,在逃)雇用刘广凌(男,35岁,辽宁省凌源市四合当镇人)再次倾倒废液。刘广凌驾驶无牌农用三轮车,将28桶化工废液拉至大连湾镇拉树房村的一处山坡上倾倒,在倾倒过程中,受雇农民工司天秀(男,47岁)左眼视网膜脱落。
废液将泥土“烧”红
环保局监察人员还发现,倾倒现场的废液随地势下流,造成山林地大面积污染,被污染土壤呈暗红色,并混有少量白色固体,空气中有浓重的刺激性气味。倾倒液主要成份为危险化学品三氯苯酚和酒石酸二乙酯。
2007年4月5日,大连警方在南关岭广场将刘广凌抓获。经审讯,该人对所犯事实供人不讳,并提供出化工废液是20天前,从位于甘井子华东路附近的一化工厂拉出来的。
经排查,确定位于甘井子华东路130号的大连华生科技有限公司有重大嫌疑。同日下午17时,警方侦查人员依法传唤该公司法人毛生贵、生产厂长杨福文。
经讯问,杨福文供述该厂生产后所产生的化工废液均违法交给王学忠处理。2007年4月6日,侦察员又迅速赶赴庄河将涉案人员周小艺(男,27岁,王学忠女婿)缉拿归案。至此,涉及此案的九人已到案8人。
经查,杨福文、刘广凌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8条,涉嫌环境污染事故罪。2007年4月6日晚已将犯罪嫌疑人杨福文、刘广凌刑事拘留,在逃人员王学忠正在追捕之中。
目前,警方对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两名嫌犯已经被刑拘
4月6日,查清了“神秘油桶”案件的来龙去脉后,市环保局开始组织相关单位完成了污染现场的清理和处置,目前正在对此次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估。
大连市环保局有关领导表示,这次事件是我市近年来侦破一起典型的非法转移、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大连华生科技有限公司藐视环保法律法规,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要求执行,擅自将本单位生产产生的化工废液交由无处理资质和能力的油贩子,这些油贩子将化工废液直接倾倒,不仅造成大面积的环境污染,同时也造成了务工人员的身体伤害。此事件造成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
根据相关规定,市环境监测中心将对该公司开展强制环保审计,查明其环保设施及流程。两位重要涉案人员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和经济的制裁。环保局同时希望大连市的广大企业及市民,要增强尊法守法的意识,共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近日,市环保局将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配合,全面启动全市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向饮用水源地违法排污的企业;加大对工业园区内未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施工企业的监管;开展自然生态环境监察,以及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和扰民单位的监管,保证环境安全和市民安全。
记者王继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