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红根 通讯员张志华周彦)自2005年5月,丹阳市运河镇成立首家农民法律学校以来,到目前为止,全市14个镇、225个行政村都建立了农民法律学校,教育面覆盖到全市农民。
据了解,这些农民法律学校校长由所在村支书担任,负责对日常学习的组织协调工作,定期由村结对律师、公安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干警、村调解干部和部分从事法律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等担任教员。
同时,采取定期集中培训与分散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每年法律培训不少于4次。两年多来,由于丹阳市针对农村实际和农民对法律的实际需求,采取把法制教育与减轻农民负担、计划生育、婚姻家庭、农村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农民关注的热点问题相结合,把普法教育与引导农民依法维权、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相结合,把普法教育与创建民主法治村相结合,把普法教育与维护群众利益、提高农民收入相结合,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讲法律故事,举办案例分析会、法律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激发了村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全市农民学法培训普及率达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