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5月,丹阳市司法局在运河镇成立首家农民法律学校以来,该市已有14个镇、225个行政村建立了农民法律学校,教育面覆盖到全市50万农民,农民学法培训普及率达95%。各镇以司法所为依托,建立了镇农民法律学校,在此基础上,各村相应建立了村级农民法律学校。
村级农民法律学校设在当地村委会办公场所或村小,挂牌办公,制度上墙。校长由所在村支书担任,负责对日常学习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村都建立了一支专、兼、聘并存的法制宣讲队伍,定期由村结对律师、公安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干警、村调解干部和部分从事法律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等担任教员。王超 周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