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中消协通过上级主管单位国家工商总局向财政部递交的申请最终获批准,从今年开始享受750万元全额财政拨款,这使得中消协成为迄今为止能够享受此待遇的唯一一家在民政部备案注册的社团组织。有报道称,中消协正在逐步酝酿改革,退出受理质量投诉以及事后维权领域,更多地将精力转移到发布消费预警方面。
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表示,消协的义务和职能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定的,即使工作上出现一些转变,也不会背离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的7项法定职能,它的转变只能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
中消协的变身遭到许多人质疑。有业内人士警告说:“如果中消协由此而走向承接公权力来体现对消保运动的引导,那将是中消协被广大消费者否定之日。”中消协端上铁饭碗,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请看几位作者的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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