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被告人)平时表现还可以,从来没和邻居发生过任何纠纷,没有任何违法违纪问题。”昨天(4月19日),丰台区司法所所长出现在法院刑事审判庭,并当庭宣读了对被告人王某的一份调查报告。这是丰台法院首次引入“社区矫正调查制度”。
去年2月20日晚上,王某的朋友在一家歌厅内,怀疑他人偷了自己的手机,就打电话叫来了王某。王某到了该歌厅与人发生口角,之后他纠集“张老四”对此人进行殴打,“张老四”持刀将此人臀部扎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后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如今王某为自己的冲动行为后悔不已,他积极赔偿了被害人4.5万元的损失,现已经得到被害人的谅解。
丰台法院在受理此案后,请王某居住地的司法所对其进行了社会调查。司法所通过走访他的家庭、居委会和所在单位,在对王某的一贯表现有了一定了解的基础上,作出了调查报告。在昨天的法庭上,司法所的所长当庭宣读了调查报告:“根据
王某捕前的各种表现,我们认为王某在社会上不致再危害社会,所在单位及社区组织会予以配合,建议法院在量刑上能从轻判决。”司法所所长最后说。法官宣布合议庭将根据被告人犯罪事实、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司法所出具的“调查报告”,对王某是否具有缓刑条件形成评议的意见,之后再对此案作出判决。(作者:侯毅君)(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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