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国各类开发区清理整顿工作总结的报告要点的通知》(发改外资200759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会同区县有关部门和开发区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要求,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开发区法规和政策文件,及时总结清理整顿开发区工作,对已公告的开发区加强指导、统一规划,进一步提升我市开发区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为做好我市进一步促进开发区规范发展的文件起草工作,请区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上报以下材料:
(一)开发区清理整顿工作总结报告;
(二)开发区基本情况(同时填附表);
(三)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开发区扩区需求及条件说明,包括规划、土地、现状情况等;
(五)区县“十一五”规划中涉及开发区的重要摘要,及开发区发展规划;
(六)有关促进开发区规范发展政策建议。
请于4月26日前将上述材料(请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至市发展改革委。
三、市发展改革委拟于2007年5月中旬汇编北京市开发区图册,请各区县结合开发区钉桩完成情况,调整绘制开发区规划图电子版,入区企业分布图电子版。有关上报审核时间,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另行通知。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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