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王丹)“由于儿子学习成绩差违反校规,班主任建议我办理转学,还答应捐助款按时间全部退,结果却只退七成。”贾先生说。昨日,记者联系到十一学校主管教学的邵老师,她解释说按照学校规定只退70%。记者从海淀区教委获悉,针对捐资助学款退款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双方协商处理。
贾先生儿子就读十一学校期间成绩排全班末位,去年10月份去网吧过夜违反了校规。“学校决定警告处分,班主任建议我的孩子转学后可免去处分,而且捐助款可以按时间全部退还。”贾先生说:“无奈之下我把孩子转回家乡读书,可是捐资助学款却只退七成。”
邵老师解释说,家长当初缴纳了初中3年3万元捐资助学款,虽然学生刚刚开始念初二,也要收取当年全款;按学校2004年捐资助学款退款规定只退尾款70%,共计7000元。
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教委获悉,捐资助学款的退款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如果学生家长有疑问,只能寻求与学校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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