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发出通知要求
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参与平安边界建设
本报北京4月20日讯记者陈丽平民政部近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结合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建设。
通知指出,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建立妥善处理边界纠纷矛盾、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是推进平安建设的有力举措,也是创新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新载体。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和配合综治等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界线管理工作的职能,以平安边界建设为平台,以创建平安边界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扎实做好界线管理的各项工作,维护边界地区长期和谐稳定。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界线管理工作宣传力度,牢固树立依法管界的观念,全面落实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制度,努力消除界线纠纷争议隐患,认真做好界线管理的各项日常工作,切实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建立完善界线管理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界线管理工作水平。通知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把积极参与平安边界建设作为界线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好。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推进平安边界建设的政策措施,为平安边界建设创造条件。要健全和落实平安边界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界线管理工作中涉及影响边界地区稳定的重大问题及纠纷械斗事件,要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综治部门报告。对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等引发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工作得力、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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