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处方管理办法》五月一日起施行本报讯卫生部新修订的《处方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各种名堂的“密码处方”、“天书处方”下月起将被清退出医院,而且一张处方最多只能开七日的药量,市民可拿医院处方到其他药房买药。
以前,市民经常会遇到医生的“天书处方”或“密码处方”无所适从,病人只能在医院内拿药,导致一定程度的药费虚高。新《办法》规定,5月1日以后,医生开处方须书写药品通用名,处方填写要求清晰、完整,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使用代码,这主要是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方便患者去药店选购。此外,每张西药、中成药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为了杜绝医生借大处方牟利,《办法》还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新《办法》规定,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电子处方时,应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便于药师准确核发药品,也方便患者到药店买药。市卫生局医政处有关负责人透露,新《办法》对处方格式、内容等都作了细致规定。普通处方笺是白色的,急诊处方为淡黄色,儿科处方为淡绿色,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为淡红色。 新《办法》还大大提高了监督和处罚力度。医师只要出现以下6种情况的任何一种,就会被取消处方权:被责令暂停执业;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不按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按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的。
记者 许泉 王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