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保发)将轿车停在小区车库,不料遭暴雨淹没,车主从保险公司拿到了9500余元赔付。保险公司转而将小区物管告上法庭,近日,渝北区法院判物管公司赔钱。
2006年5月,家住渝北龙溪街道的时某将本田雅阁车停放在花卉园一小区车库保管,缴了200元停车费。
5月24日凌晨,突降暴雨,小区的车库进水,雨水将雅阁车淹了,造成经济损失1万余元。同年6月,时某向渝北某保险公司索赔,根据约定,保险公司给时某赔付了9598元,并取得了向该小区物管公司追偿的权利。日前,渝北某保险公司以小区物管公司保管不善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物管公司赔偿他们已支付的保险赔偿金。法院审理认为,时某将车停在小区车库里,并缴了停车费,双方已形成保管合同关系。尽管物管公司采取了相应措施,但未有效防止车子受损的发生,未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已违约。物管公司应支付9598元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