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玲)记者昨日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由该厅草拟的《四川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有望近期出台。《办法》明确要求,今后我省工业用地的出让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进行,此举彻底改变了工业项目的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是工业用地出让的一次重大变更。
工业用地一律“招拍挂”
《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四条明确提出,出让工业用地应当在土地有形市场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进行,一般以挂牌出让为主。相关人士介绍,此前,我省各地出于招商引资和发展经济的考虑,工业用地普遍采取以协议出让方式配置,低价出让工业用地现象普遍存在。实行“招拍挂”对于严把土地“闸门”,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和遏制工业用地压价竞争、低成本过度扩张等都具有重要作用,同时还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止土地出让领域的腐败行为。
底价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办法》要求,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并须报批后向社会公布。同时,拟出让地块的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价标准,并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若以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出让土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属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欲购地块可提出预申请
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计划公布后,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列入计划内的具体地块有使用意向的,可以提出书面预申请,预申请应当包括对所需地块的要求和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一旦提出预申请,申请者就应当参加该宗地竞投或竞买,且报价不得低于其承诺的土地价格。此外,批后监管成为《办法》强调的重点。意见稿第十五条提出,自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人或者竞得人若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文件的,其出让合同自然终止,所支付的土地价款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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