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1日讯(记者 张景亮 黄靖 通讯员建平广冉)今后,我市农民工安全教育将纳入以义务教育为基础的各阶段教育范畴。日前,市安监、教育、劳动保障、建设、农业和工会等6部门联合出台了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意见,以提高农民工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能力。
安全培训首次进入义务教育
由于多种原因,当前农民工整体文化素质较低,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安全意识淡漠,给安全生产带来了很大压力。今后,我市将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培训的总体规划,重点做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教育部门要在义务教育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在职业教育相关专业中增加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增设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在职业院校、成人学校开展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知识的内容。与此同时,工会和农业部门也将在实施阳光工程、绿色证书工程、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各种形式的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相关知识。
没有相应资格严禁上岗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加强对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把安全生产常识编入职业技能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教案中,同时通过劳动保障监察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严禁未取得相应资格的农民工上岗作业。培训中,将杜绝以往存在的培训机构“滥竽充数”现象,要求只有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具有相应能力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或大专院校才可以对农民工进行培训。培训时,必须选派有安全生产培训资格的教师,采用国家推荐的或有关部门编写的安全生产培训教材(教育读物),采取集中培训、半工半培、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开展教学,重点培训各类法规和简单实用的安全操作方法、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分析、个人避灾自救方法等内容。
拿到证书可优先录用培训时间必须得到保证。按照相关规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建筑行业的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以上四个行业的农民工)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其他行业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对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培训前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文化课补习。对培训合格的农民工要颁发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生产经营单位应优先聘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农民工培训档案,培训机构、各有关部门要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进行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