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从6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规范行政审批程序
早报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如果无故让办事的百姓多跑腿,或者相互推诿、拖延不办,都将受到处罚。根据我省刚刚通过的《山东省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没有依法行政审批、行政审批错了或者监督不力,都将被追究责任,该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
补办内容应一次告知
该《办法》的追究范围将涵盖我省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被问责。这些行为包括: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全部内容的;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而不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的;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或者提供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其他材料的;不向申请人提供按规定应当采用的免费的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记者闵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