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云川)4月22日,一名在三亚打工的湖南籍男子刘某向本报反映情况称,他老家的房子要倒塌了,没钱改建,无奈之下他愿以每月25万元的价格,出租自己的身体给别人做人体广告。
刘某自称是湖南慈利县人,今年39岁,目前在三亚某公司当电工。
刘某表示,如果有人要租他的脸,一个月10万元,如果有人要租他的胸和背,每月19万元,如果租他裤档以外的全部身体,一个月25万元。但他这样做并不是为了炒作自己,而是为了解决暂时的困境。记者随后在对一些市民作随机采访时,众多市民都对刘某的作法不以为然,认为一个人挣钱,应该凭自己的身力和智慧,而不应该靠出租自己的身体得意外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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