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2年前我买了一只佛山东鹏洁具的抽水马桶,保修期是3年。可最近向该洁具的上海维修部报修时,对方称产品已过保修期。我不明白,生产厂与维修部的说法怎么会不统一?
读者吴俊烈
调查附记
接获来信,记者联系到吴先生。
记者与该维修部朱先生联系,询问保修期限维修部与厂家为啥说法不统一,朱先生答:“吴先生买的马桶是2003年生产的,已过3年;另外,厂里发过一个文件,马桶等洁具只保修2年,我们只是执行。”记者提出,保修期理应从购买之日起算,再说保修卡上已说明保修期,厂方无权随意更改。过了几天,朱先生来电告知:“维修部已请示过厂方,还是将按3年保修期规定,给吴先生免费修理。”
本报记者薛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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