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吴景彦)北京市旅游局昨天正式公布《北京市“一日游”合同》,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行。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行程中旅行社单方解约、中途甩团的,支付的违约金由旅游费用的50%调整到了100%,并增加了不得安排医疗咨询项目的条款。
不得安排医疗咨询项目
针对以往“一日游”活动中容易引发纠纷的环节,合同公示后,根据游客反映,部分条款也做了调整。
对于广受关注的购物自费项目等问题,文本中规定在旅游活动中旅行社不得安排制定购物、自费项目和医疗咨询项目,否则应当按照旅游费用的5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如果是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或接受医疗咨询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的10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北京市旅游局副局长顾晓园指出,有关医疗咨询项目的条款是在合同公示后加入的,游客反映有人打着“一日游”的旗号向游客推销药品,经调查后,这种情况确实存在。
解约违约金上调到100%
对于行程中旅行社单方解约的问题,除公示期间文本规定的旅行社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滞留期间食宿费、返回出发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外,支付的违约金也由旅游费用的50%调整到了100%。顾晓园表示,由于“黑一日游”经常出现中途甩团的现象,而参加“一日游”的又大多是外地游客,造成他们的很多不便,此举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游客的权益。
一日游非法经营者多
北京市旅游局旅行社管理处处长刘莉莉告诉记者,根据市旅游局通过专业调查机构对入京游客的调查数据显示,在到京进行“一日游”游客所选择的出游组织方式中,以2006年为例,非法“一日游”经营者占15.4%,正规旅行社与散客集散中心仅占2.6%,而选择自己旅游或由亲朋接待的65.7%的游客,则很有可能也选择非法“一日游”途径。因此,北京地区“一日游”市场的主要经营者中非法经营者所占比例最高。合同文本的实行,会有效疏导北京“一日游”市场,将非法“一日游”市场向正规旅行社“一日游”市场挤压,条款的细化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正规的“一日游”,并对“一日游”市场价格体系产生影响,不购物、无医疗咨询,将使得“一日游”费用提升,走出低价竞争的怪圈,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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