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完善职业院校扶困助学奖学机制
本报记者 魏皓奋
早报讯至2010年,全市80%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要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标准;全市新建及改扩建8-10所省内一流的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市属高职院校在校学生规模达1.5万人,建成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10个市级重点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
按照省有关规定,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学生免收学费和代管费;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和农业种养技术类专业在校生免收学费。对就读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中等职业学校的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低保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子女免收学费和代管费;对就读市区中等职业学校紧缺制造业中艰苦行业技术类专业的杭州市户籍学生免收学费。以上受助学生数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10%左右。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代管费按同类同级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标准予以减免。每年奖励品学兼优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受奖学生数为在校生总数的5%,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24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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