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考试第一名却因小三阳未被录取雅安一女子状告雅安人事局“乙肝歧视”案几经周折近日被受理
本报记者 周滔 夏佳
本报在全国率先报道的安徽青年张先著状告芜湖市人事局“乙肝歧视”一案曾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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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出小三阳:总成绩第一名未被录取
据艾红称,2006年11月,她参加雅安市事业单位公招考试,报考市紧急救援中心会计岗位。经过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名的她随后进入雅安市人事局规定的体检程序。
2007年1月12日,雅安市人事局组织艾红在其指定的雅安市人民医院参加体检,本次体检未下结论。“18日晚上,用人单位通知我,说我是小三阳,通知我去复检。”艾红说。
1月19日艾红自己去雅安市人民医院查了“两对半”和肝功能,结果是“肝功能正常,乙肝小三阳”,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1月22日艾红应人事局的要求到雅安市人民医院进行复检。1月24日,人事局口头通知她体检不合格。
艾红对人事局的回复不满意,辗转找到当初代理张先著案件的四川大学法学院周伟教授,并通过“鉴康网”联系到张先著,还委托了周伟的学生程杨梅代理该案。
不服未录取:几经周折近日终立案
2月26日,艾红去雅安市雨城区法院提起对雅安市人事局的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雅安市人事局发出且由其委托单位——雅安市人民医院作出的《专家组对体检情况鉴定结果的通知》中“被告体检不合格”的内容无效;判定被告确认原告体检合格,并进入2006年雅安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正常考核程序等。
“由于人事局只是口头通知而没有给我下‘不予录用’的书面通知,我没有证据证明人事局实际上已经决定不录用我,法院因此不受理。”艾红说,3月8日,雨城区法院通知她补充证据。但人事局负责人不出具任何材料。当日,雨城区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驳回她的起诉。
3月28日,艾红去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行政上诉状。4月16日,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撤销雨城区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定书,指定雨城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此案。
雅安人事局:“不予录用”是合理的
昨日记者电话联系上雅安市人事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李某。他认为,人事局是否录用,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考核成绩,二是被委托医院的体检结果。既然医院审定结果为“不合格”,所以人事局作出“不予录用”的决定是合理的。雅安市人事局流动调配科的杨科长认为艾红报考的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用《手册》来约束。对于法院受理艾红诉讼一事,两名工作人员均称“还不知道”。
代理人观点:地方人事局“不守规矩”
艾红的代理人程杨梅是四川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研二学生。程杨梅说,今年2月,国家《手册》出台后,四川仍然出现了艾红案件。可见,地方人事局没有依照国家人事部的文件来办事。我国有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为了更好地维护这些人的权益,会努力将类似的官司进行到底。
医生谈常识:一般接触不会传染乙肝
成都传染病医院一位医生认为:乙肝传染的途径主要有血液、医源性传播、性传播,日常工作或生活接触,一般不会传染乙肝病毒。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不会对周围人群和环境构成威胁,不应受到歧视。
连线张先著:希望“乙肝歧视”早日消除
对于艾红一案,张先著说:“虽然新的公务员体检标准及传染病防治法已经颁布实施,但是目前大部分社会公众对乙肝的认识还很不了解。许多乙肝病原携带者因为受到歧视而找不到工作,希望这种无知的歧视能够早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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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张先著:“中国乙肝维权第一人”
安徽芜湖青年张先著于2003年参加芜湖市公务员招考,当时因为体检出是“乙肝小三阳”而被确定为不合格。随后他将芜湖市人事局告上法庭并获得胜诉,从而成为“中国乙肝维权第一人”,并当选为2004年“中国十大法制人物”。遗憾的是,张先著虽然打赢了官司却并未获得公务员的职位。日前,张先著在“鉴康网”专职从事乙肝科普网络宣传以及对乙肝人群的心理辅导工作。
B:两文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标准
2005年,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实施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其中第七条规定: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2007年,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基础上,组织力量编写“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2007年2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正式出台,也在第七条中规定: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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