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荆生通讯员王仁国)昨日,荆门市治理水库投肥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启动,该市环保、水利部门宣布:在水库投肥养殖造成污染,最高可罚款20万元。举报在水库投肥养殖,给予奖励。
去年以来,荆门市环保部门加大执法力度,35家水库投肥养殖户曾被处罚,其中6家被处以2万元罚款,水库水体环境污染状况得到初步遏制,但受高额利润驱使,少数禁投水库投肥养殖现象仍然存在,且投肥方式更加隐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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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遏制投肥养殖现象,荆门市环保、水利部门联合成立专班齐抓共管。环保部门将重点调查、关注、督办全市58座禁投水库,对重点监管水库进行水质监测。对严重污染水库水体环境的,将依法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水利部门将责成水库管理单位对水库养殖承包合同进行清理,在确保水质不受污染的前提下,探索生态养殖之路。
与此同时,荆门市还制订奖励政策,发动库区群众举报投肥养殖行为,并依实际情况对举报者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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