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黎朝阳就是裹在这床被子里被送到医院的 |
■事情梗概
3月22日,桂林市检察院传唤黎朝阳
23日,黎朝阳以“涉嫌受贿罪”被收押在桂林市第一看守所
24日,黎朝阳妻子接到黎被拘留通知书
25日、26日,黎朝阳的亲属两次送钱物到桂林市第一看守所,均未见到黎朝阳
26日,黎朝阳被转送至兴安看守所
4月2日,接到法院通知后到看守所得知黎朝阳死亡
3日,在殡仪馆见到黎朝阳尸体,全身伤痕累累。
4日,法医在桂林市殡仪馆解剖室对黎朝阳尸体进行解剖鉴定。
20日,黎朝阳家人上网发帖喊冤。
究竟是谁做的尸检?
直到昨天,黎秀清等家属仍未收到尸检报告。黎秀清说,尸检单位当初警方给他们两个选择,一家是某解放军医院,另一家是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家属选择了后者。黎秀清在尸检申请上写明了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奇怪的是,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负责法医鉴定业务的医务部一名医生告诉记者,该院没有对黎朝阳进行过尸检。该医生表示,他们请示过公安局刑侦大队法医处,得到的答复是黎朝阳死在看守所,必须有看守所和家属的联合委托才能进行尸检。医院一直没有得到看守所的委托,于是无法进行尸检。家属跟他们联系过两次,还复印了病历。
黎秀清听记者说明情况后也感到很惊讶,她说4月4日下午家属派代表观看了解剖的全过程,还签了字。如果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没有进行尸检,那天主刀的是谁?
另外,一直是她代表家属与各方面打交道,却没有与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直接联系过,更没有去复印过病历(只在兴安县人民医院复印过病历),那去复印病历的又是谁?
■网友意见
刑讯逼供?其他在押人员殴打?网友质疑谁来监督检察院?
法官暴死看守所的新闻引起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而法官们就更加关注此事,在法律人士浏览的、也是此次事件原始发帖地的中国法院网“法治论坛”,几天里已经有许多篇帖子讨论此事。
有网友认为这可能是刑讯逼供导致的,也有网友反驳,表示这更可能是被看守所内的其他在押人员殴打致死,“进号子后的过堂是号子里的必然行为。”网友“banzhu不放行”说。
北京刘晓原律师实名发帖称,“警察涉嫌犯罪后,办案警察对昔日的同事,也会采取刑讯逼供办法来获取他们的口供。
“按照法律规定,检察院既要办理经济、渎职等方面的自侦案件,还有权对公安、法院办案行使监督权。这次法官因涉嫌经济犯罪,由检察院负责侦查办案,那么又该由谁来对检察院办案进行监督呢?依现行的法律规定,只能靠他们自己监督自己,自己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
“从网上的议论来看,网友除了对法官遭殴打致死感到愤慨外,有些人还对法官也遭刑讯逼供感到吃惊。在大家的印象里,只有平民百姓才会因涉嫌犯罪遭到刑讯逼供。他们的印象却是一个‘错觉’。在办案人员看来,只要你涉嫌犯罪被抓了,你就得老实交待,不管抓获前你是普通百姓、还是警察、法官,你都属于犯罪分子。对待犯罪分子,就应当‘一视同仁’,所以才有了警察和法官与平民百姓‘享受同等待遇’现象。在这个问题上,办案人员真正体现了‘人人平等’原则。”
■新闻链接
中国法院网:某些检察机关暴力执法
本报讯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据悉,这是第一起全国法院工作人员被检察机关传讯而当场暴亡的案件。之前,2004年3月8日,曾有江西景德镇法官刘江因依法办案,被冠冕堂皇的犯罪分子、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丁鑫发指使手下打手立案传讯,江西省检察院的打手们对刘江实施多次殴打、酷刑并将其残酷致残。而从2007年3月23日——4月2日,在这短短的11天内,在人民公安的看守所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都市报
[上一页] [1]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