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不少地方,一些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待遇方面“能上不能下”的情况仍然相当普遍,享受这种“待遇终身制”的公职人员级别在放低,人数在增加,已渐渐成为一种令民众与官员疏离的特殊待遇,制造了新的社会不公。
所谓“待遇终身制”,即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依法从事公务的公职人员,虽然从某个领导职务上退下来,但原来任职时的级别待遇不变。其中不仅仅是工资待遇,还包括福利、保健、医疗、交通、住房等多方面待遇。这样一种制度,是从战争年代到计划经济年代演变而来的一种独特的福利制度,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和社会意义,也是对功勋卓著的老干部和老领导所作贡献的一种肯定和回报。
但令人遗憾的是,现在,“待遇终身制”不仅没有限制在它应有的范围内,反而愈加泛滥。当初,这一做法只能在离休、退居二线的干部中执行,级别和资格都很严格。而现在,实行起来已基本无门槛,甚至出现了“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几乎涵盖了整个公务员序列。甚至乎,不少地方为了鼓励干部离开机关,对那些下海经商、不再担任现职的干部,也仍按原职级的待遇开支。这就不能不让人担忧。
在其位,负其责,享其果,此乃最基本的社会分配准则,显然,“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违背了这一基本准则。作为领导干部,在任职时期,便享有了与其职务相对应的各种待遇,退休以后也有与之相对应的各种制度内的福利保障,为什么还要享受着住房、高级医疗等特殊待遇呢?这不仅违背了责、权、利相统一的分配原则,而且也造成了“官本位”思想的严重化。另外,大量的公共资源为特权者所享用,势必使得本已偏离正常轨道的社会分配日渐走向畸形,社会差距将大大加剧。
我不禁想起了德国前总理施罗德。作为欧洲大陆最富裕经济帝国的决策者,他往往费尽心机才能做到收支平衡,因为要支付每月1480英镑的租金。他住不起政府提供给他的一幢位于柏林一个漂亮街区的豪华别墅,不得不租下了总理府内一套供服务人员使用的狭小房间。更令人感慨的是,总理为避免因私人使用官方的由司机驾驶的专车而付费,每逢周末要亲自驾驶他自己的一辆老掉牙的大众牌汽车外出郊游,而他的一众保镖则开着豪华的高级防弹宝马寸步相随。按照规定,施罗德退休之后获得的退休金大约为每月1000英镑,看来,这位总理要为自己退休后所向往的“悠闲生活”好好费一番脑筋了。施罗德的境遇,或许会为中国这些享受“某某级待遇”的公务员所不屑,但是,这难道不令我们反思吗? 莫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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