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锋
在我国不少地方,一些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待遇方面“能上不能下”的情况仍然相当普遍,享受这种“待遇终身制”的公职人员级别在放低,人数在增加,制造了新的社会不公。(《瞭望新闻周刊》4月23日)
“待遇终身制”是历史形成的一种独特的福利奖赏制度,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和社会意义。
在其位,负其责,享其果,此乃最基本的社会分配准则。作为领导干部,在任职时期,便享有了与其职务相对应的各种待遇,退休以后也有与之相对应的各种制度内的福利保障,为什么还要享受着秘书、司机等特殊待遇呢?这不仅违背了责、权、利相统一的分配原则,而且也造成了“官本位”思想的严重化。另外,大量的公共资源为特权者所享用,势必使得本已偏离正常轨道的社会分配日渐走向畸形。
在这里,我不禁想起德国前总理施罗德。作为欧洲大陆最富裕经济帝国的决策者,按规定,他的退休金大约为每月1000英镑,看来,这位总理要为自己的退休生活好好费一番脑筋了。施罗德的境遇,或许会为中国这些享受“某某级待遇”的公务员们所不屑,但是,这难道不是一个巨大的讽刺吗?“知否知否,应是民肥官瘦”,德国给我们树起了一面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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