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艾卿通讯员王进力、蔡蕾、吴涛报道:两支办婚庆喜酒的队伍,仅为抢道路,结果引发血案,致一人死亡。本来喜庆的婚礼,转眼就变成了葬礼。近日,汉江中院对该案一审判决,帮助娶亲的村民刘志雄被判处无期徒刑。
2006年2月17日下午3时许,刘志雄帮助同村青年刘某娶亲,当迎亲车行至天门市麻洋镇何口村四组时,与该村梁某家嫁女儿送亲的村民相遇,因为当地婚俗认为,抢得“大手”(即道路靠左边)会给新人带来好运,双方互不相让,进而言语不合,两支娶亲的队伍互扔石块,刘志雄即邀同去的村民追打对方送亲的人。打斗中,刘志雄掏出随身携带的跳刀,朝对方亲戚梁某胸部刺了一刀。众人见发生血案,四散而逃。梁某被送往医院,后因救治无效死亡。
汉江中院审理认为,刘志雄在民事纠纷中,临时起意,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