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找差服务和谐
徐良文 南法援 记者 蒋德
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李福全要求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我们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积极为农民工维权,让全国的农民兄弟放心到江苏打工赚钱。”
南京司法局是这个要求的率先实践者。
曾先后两次获得法律援助的淮安民工杜某的维权经历就是一个例证:2005年春节前夕,他来到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反映南京某建筑公司拖欠他们60名民工近80万元的工程款,致使他们因拿不到工资而不能返乡。法援中心接待人员在核实相关证据后采取先行受理的方式,一边指导他申请法律援助,一边将有关情况向市清欠办进行了汇报,并积极与市建工局联系请求共同协调处理。经过几家部门的紧急援助,使这家拖欠工程款的建筑公司第二天就给杜某等民工们支付了近25万元的劳务报酬,使他们顺利返乡。春节过后,法援中心又指派律师通过诉讼程序讨回了所欠余款46万多元,使杜某和几十名民工的劳动报酬得到了法律的维护。2007年2月,杜某因某建设公司欠其劳务款再次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专业人员实地了解情况,上门协调、沟通,讲明利害,四天后,在援助律师和有关部门现场监督下,杜某和一百多名外地民工拿到了共计50多万元的被拖欠工资。杜某对记者说:有法律援助帮我们维权,我们在南京打工很放心。
据介绍,南京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农民工维权工作。他们完善了农民工维权工作机制,通过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主动配合建委、劳动、法院等部门开展“清欠”工作,并与市建委、市劳动局等部门建立了信息交流和联动配合机制,形成维权工作合力;通过在建邺、雨花、江宁等农民工聚集地、大型建筑工地、农民工输出地,以及劳务中介市场等场所,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就近开展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畅通了民工维权通道;同时通过简化申请审查程序、强化窗口接待咨询等方式,为农民工提供及时服务。如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地区和集中讨要工资的时期,推行周六农民工法律援助接待日;组织律师参加政府信访接待,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手段表达诉求;动员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宣传和接待咨询工作,扩大服务面。仅去年一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759件,涉案受援人数984人,接待来访人数6946人次,追讨民工工资503.85万元。据了解,南京市司法局在2007年将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农民工维权力度,其中包括利用法律援助进社区有利时机,开展送法进工地、进民工公寓活动,提高法律援助在民工群体中的知晓率;进一步拓展农民工维权的便捷通道,在农民工工作、生活的聚集地,增设农民工法律援助站点;加强与劳动仲裁和审判机关的工作衔接,延伸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工作内容,并采取切实措施,保证援助实际效果;加强与农民工输出地法律援助机构的沟通与联系,加大城际间法律援助工作的协作,共同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发挥社会法律援助志愿者作用,提高农民工维权的整体效果,并加强与高校协作,就农民工涉法问题存在特点和法律援助工作需求进行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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